社会责任
尽责管理体系
五步法框架
一、建立完善的企业管理体系
二、供应链风险的识别和评估
三、针对已识别的风险制定并实施应对策略
四、对供应链中已识别的关键环节开展独立第三方评估与审核
五、对供应链风险管理过程和结果进行报告
六、社区改善
“受冲突影响和高风险区域”矿产供应链政策
认识到在“受冲突影响和高风险区域”从事矿产资源开采、交易、处理、出口 存在可能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风险,并认识到我们有尊重人权、不助长冲突和不对 环境和社会产生不利影响的义务,凯实工业承诺采纳并广泛传播《中国矿产供应链尽责 管理指南》相关内容,并将其纳入到与供应商签订的合同和协议之中。这一政策为 矿产供应链全过程涉及冲突敏感的采购活动以及供应商提高风险意识提供参考。我 们承诺不从事任何会为冲突提供资助的活动,承诺遵守联合国相关制裁决议,或者 在适用情况下,遵守执行此类决议的国内法律,并尊重《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关于 来自受冲突影响和高风险区域的矿石的负责任供应链尽职调查指南》(第三版)有 关信息公开的建议。本政策适用于烟台凯实工业有限公司
一、与矿产开采、运输、或贸易有关的严重侵权行为
在“受冲突影响和高风险区域”开展采购或经营活动时,我们既不会容忍也不 会以任何方式获利于、帮助或便利任何一方实施以下行为:
a. 任何形式的酷刑,残忍、不人道和有辱人格的待遇;
b. 任何形式的强迫或强制劳动(强迫或强制劳动是指以惩罚作为威胁榨取的 任何个人的、并非该人自愿提供的劳动或服务);
c. 恶劣形式的童工;
d. 其他严重侵犯和践踏人权的行为,如普遍的性暴力行为;
e. 战争罪或其他严重违反国际人道主义法的行为,反人类罪或种族灭绝罪。
二、关于直接或间接支持非国家武装团体
我们不会容忍任何通过矿产开采、运输、贸易、处理或出口为非国家武装团体 提供直接或间接的支持。通过矿产开采、运输、贸易、处理或出口为非国家武装团 体提供“直接或间接的支持”包括且不限于从非国家武装团体或其关联方购买矿产,向其进行付款,或以其他方式为其提供后勤支援或设备等。
这些武装团体或关联方可能存在如下侵权行为:
a. 非法控制矿址,或以其他方式控制运输路线、矿产交易点以及供应链上游 行为主体;
b. 在矿址入口、运输路线沿线或矿产交易点非法征税或者勒索钱财或矿产;
c. 对中间商、出口企业、或国际贸易商非法征税或勒索。
三、关于公共或私人安全武装
我们杜绝向非法控制矿址、运输路线以及供应链上游行为主体,在矿址入口、 运输路线沿线或矿产交易点非法征税或索要钱财或矿产,或者向中间商、出口企业 或国际贸易商非法征税或进行勒索的公共或私人安全武装提供直接或间接支持。
我们认可,矿址及 / 或其周边地区以及 / 或运输道路沿线的公共或私人安全武 装的作用仅是维护法治,包括保障人权、保护矿工、设备和设施安全、保护矿址或 运输路线以使合法的开采和贸易不受干扰。
在我们或我们供应链上的任何企业与公共或私人安全武装签订合约的情况下, 我们承诺或将规定,这类安全武装需被公认的处理公共或私人安全武装的国际标准 和指导性文件所认可。尤其是,我们将会支持或采取措施运用筛查政策,确保已 知的实施过严重侵犯人权行为的个人或安全武装单位不被录用。
我们将支持或采取措施与中央或地方政府、国际组织和民间社会组织开展合作, 共同为如何提高公共安全武装安保费用的透明度、相称性和问责性找到可行的解决 方案。
我们将支持或采取措施与当地政府、国际组织和民间社会组织开展互动,避免 或大限度地降低公共或私人安全武装驻扎在矿址给弱势群体带来的负面影响,尤 其是对手工采矿矿工的负面影响。
四、关于行贿受贿及矿产原产地的欺诈性失实陈述
我们不会提出、承诺、进行或索要任何贿赂,并且抵制诱惑,不会为了掩盖或 伪造矿产原产地,虚报矿产开采、贸易、处理、运输、出口等活动应向政府缴纳的 税收、费用和特许开采费而行贿。
关于洗钱
如果我们有理由认为,存在因开采、贸易、处理、运输或出口在矿址入口、运 输路线沿线、或上游供应商矿产交易地进行非法征税或勒索而得的矿产所引起或与 之相关的洗钱风险,我们将支持或采取措施,为有效消除洗钱行为做出贡献。
关于向政府支付的税收、费用及特许费
我们将确保向政府支付所有与受冲突影响和高风险区域矿石开采、贸易、出口 相关的合法税收、费用和特许费,并且承诺根据企业在供应链上所处位置依照所在 国关于向政府部门缴纳的税费信息公开的要求对此类支付进行披露。
风险预防和缓解
1、风险缓解策略
如果我司有合理理由认为该风险存在,即上游供应商正从实施上述严重侵权行为的任何一方进行采购或与该方有关联,我们将立即中止或终止与该供应商的合作。
2、风险缓解策略
如果我司有理由认为,上游供应商从向非国家武装团体提供直接或间接支持的任何一方进行采购或与之存在关系,我司将立即中止或终止与该供应商的合作。
3、风险缓解策略
如果我司发现在一定程度上存在此类风险,将根据企业在供应链上所处的具体位置,立即制定、采用和实施上游供应商及其他利益相关方风险管理计划,从而使为公共或私人安全武装提供直接或间接支持的风险得到遏制或降低。如果风险管理计划实施六个月未起作用,我司将暂时中止或终止与上游供应商的合作。
4、风险缓解策略
根据企业在供应链上所处的具体位置,我司承诺与供应商、中央或地方政府机关、国际组织、民间社会以及受影响的第三方酌情进行合作,本着在合理的时间跨度内采取显著措施防范或降低有负面影响的风险的目的,对绩效进行改善或跟踪。风险降低措施未起作用的,我司将暂时中止或终止与上游供应商的合作。对采用风险管理计划后需要降低的风险,企业应额外进行风险评估。若风险管理计划六个月内未取得明显效果,行贿、受贿及对矿产产地进行欺诈性失实陈述、洗钱、以及向政府缴纳税款、费用、特许费等行为的风险未能得到遏制或降低的话,企业应暂时停止或中断与供应商的合作,时间至少是三个月,并在暂时中止合作的同时对风险管理计划进行修订,阐明贸易关系恢复之前改进工作所应达到的绩效目标。
申诉通道
为保证供应链上下游企业及相关利益方沟通协作、表达关切提供通道,建立“凯实供应链申诉通道”。关于申诉及与公司沟通的信息,可通过电话:0535-6870408或通过信件:烟台市芝罘区幸福中路215号,烟台凯实工业有限公司贸易部收。【详见附件】
附件:
供应商行为守则(凯实)Code of conduct.pdf